宁波建工:控股子公司参与的联合体签订4.54亿元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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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建工:控股子公司参与的联合体签订4.54亿元施工合同】宁波建工公告,控股子公司市政集团与浙江新湾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于近日与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兴慈大道快速路(沈海高速新浦互通-滨海大道)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4.54亿元。
2、浙江新湾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所有工程量的60%,市政集团负责完成所有工程量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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